什麼99%的努力與1%的天份這類理想論一直伴隨著我與我成長,但直到最近,我開始重新審視這個觀念。努力這個詞匯最先令我想起的反義詞是天才,而不是惰情。所謂天才,對我而言是指一些天生一出生就擁有一樣對某樣能力的異常才能,這種能力令那些人在該項領域上擁有異常的表現,而異常並不代表優異,是凡人無法到達的領域,更不是一些自詡(自認為)是天才的人。在這種先天性的優勢下,再加上努力,究竟與一般努力的人有多大的差距?

 

  一句總括,我討厭天才。這純粹是出於我對天才的嫉妒情緒,我並不否認。舉例說,在學校或者其他地方也好,人將會下意識把自已(的作品?)和別人的相比,當認為比別人好,就會有種:啊,太好了的感覺,相反則是咀喪。而天才就是一類類似粉碎機的存在 一 對有夢想的人而言(我並不認為所有人都能夠樂觀地努力)。在天才的面前,努力如同次物品。

 

  我是這樣想的(我老爸經常說我思想扭曲=,=):人一出生就已經決定好所有未來,無論是天才還是平庸、成功與失敗,甚至人生的選擇都早在出生時決定好,而人怎樣決定只是跟隨劇本的發展而己。這一假設連我自已也認為扭曲,不過從上文看到,我的觀點就是 ㄧ 永遠無法超越天才,所以我討厭天才。

 

  不過,雖然我說了一大段努力的無力,但我並不是想說出不要努力,因為我想寫的不是天才有多討厭。如上文所指出的想法,在大部份上的觀點仍然保持保留,不過我開始認為我應該去努力。我覺得應該去努力並不是受別人影響,至少不是什麼理想論,而是自已自身的體會和經歷。(詳情不是本文範圍內)

 

  為何需要努力?如果以上文的理解放進這個問題時,答案會是劇本的發展。但是,近日在我反復思考得出的結論是:無論劇本是決定了怎樣,也許天才與我差天共地,我亦應該選擇自己那一個自已不知道的未來,那怕只是掙扎也好,只因我有夢想。到最後,我仍然沒有得到最正確的想法和理解,可能還不存在答案呢,尤其是對才能與努力的掙扎。但是活著就是這樣,可能正因如此,我才將此改為『矛盾』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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