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矛盾與現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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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真的很頹廢,不,要說近日反而高估了自己,其實一直也是這樣。臨近考試,總有矛盾不已,一方面在做温習以外的事,卻在一方面後悔自已不溫習。不過如果要說後悔的話也有些出入,可能只是為自已的良心餵治沒用充飢的零食,也可能只是單純不想做,又抑或是真的後悔呢?不知道,因為我連自已也騙了。為了這個頹廢無能的我心靈上有一個小小的救贖,只好寫一篇自已的雜談,以顯得自已其實也是有做東西的吧。還真是沒有幹勁呢。

 

  話說在頑廢這件事上,我很早就有意識到,並且不是只是單純的意識到,而是有定立目標並付諸實行,但結果可想而知皆是失敗。失敗的原因我也多次檢討:明明是以自已性格制定的;明明自已有努力過;我自律性不夠強嗎?不然,我認為自已本質上的問題是「以理性思考,用感性行動」。在很多時候,總是會有不想做,麻煩,最重要是害怕和完美主義等感覺出以推搪,甚至找許多漂亮的籍口加以模糊。看到此,有人會說,很多人也是這樣的,你需要迫自已,就算自已不喜歡也是,我亦不否認這個說法,而且我也認為在短期性和某些情況下有作用。但是,事實有些並非如此,在原本已經有的恐懼上,再加上從別人重壓,也許別人能夠承受,但是這應該是我爆發的導火線,而且我千方百計地逃避別人的責罵,討厭的是他們的態度與眼神。也許你或「我」說是籍口,要說這樣我也無法辯答。用硬功不行的,那用軟功呢?在我而言,軟功是指以鼔勵的行動或說話支持我重新振作。曾經(或應該現在),有一些長輩(老師)常常說;「你已經進步了很多了。」「不用放棄!」「我們明白你很努力!」等說話鼔勵我,也用以很實際行動來幫助我,連我這個不懂表達感情的父親也嘗試鼔勵我,雖然我口里時常否認自已的努力和別人的鼔勵,但其實我自已也認同自已的努力,亦非常感謝他們。可惜,效果不如理想,在一次又一次掉空別人的期望,而漸漸產生的一種罪惡感,我並不是責怪他們,錯的在我那裏......

  

  動畫戀物語的貝木對千石說:願望在說出來的一刻就不能實現,因為語言並不可信,從口中說給別人聽時,它就不再是一種心意,語言全部都是虛假和欺詐,無論多麼真實,說出口時都會有所粉飾。雖然戀物語全程在玩語言藝術,我亦不完全認同,但既然我要說的是語言,還是適合的。當我每次相談,總是會有保留,矛盾的是我又覺得別人不明白我。其成因我認為有幾個,第一是說話天賦的問題,所以暫時排除;第二是自已居高臨下的壞性恪,這個稍后會說;第三--亦是我想說的重點:粉飾。害怕,害怕別人窥視我的內心,那里包含無限的恨,妒忌還有任性。我不是別人,無法知道那人對自已的印像,是好是壞,不得而知,不過只少我不希望有人能夠知道我在想什麼,為此我連自已也欺騙了,想改也改不了,何妨跟人說自已的事?也許我爸察覺到這點吧,就以上述的「硬功擊」,卻引發我的導火線吧。在粉飾的過程中,由於話天賦的問題,多多少少也有偏差,而間接也到致別人的誤解。或許無法應知自已,更重要的是想改也無從手,在這裏錯的還是我.....

 

  憎恨,並不是討厭,差別在於後者是一個從心理上不喜歡的情緒,而前者是由心理到生理上對事/人抱著恨意,同學們互相的討厭,說討厭某某老師等,雖然不是好東西,但是討厭也是正常內的範圍。話說我的憎恨是由幾時開始的呢?我已經不記得,也不想記得,有人曾說,社會上會有很多令自已憎恨的人,重要是如何面對和回避,那如果是『親人』呢?我並不是說受她『們』的迫害,可能他們才是對,到頭來還是我錯,但從不知不覺開始,我開始變得不能自拔,甚至能夠用享受來形容。其實在心底裏我真心對她『們』有歉意,想着其實也幫了我『們』很多,但是生理的反應下永遠都對她『們』的憎恨遠是超過感謝,總是感到她『們』奪去了我大部份的東西,感到痛苦與憤怒.....

 

  在人際面上,(現在)「大部分」也不在意,沒被排斥,也有朋友,對我來說是一個挺好的光景。在這一個點上也有矛盾點,不過不是人際問題,而是這延伸出的曾經種下的因,現在承受的果。在從美國回來的三年間,連自己也感到的轉變,尤其是對事物態度的轉變:對成績名譽態度的轉變,還有,對人際態度的轉變。中一的時候,我很在意成績,也很在意人際,很害怕會失去朋友,努力地博取別人的認同。雖然並不是說現在不重視人際,只是沒有那麼神經質。不過重點不在這裏,問題是在意名譽那一點所獲取的成功感,為本來我在美國留學的優越感和自身性恪的雛型打好了上面所說居高臨下的壞性恪,以及一樣附加--強烈的妒忌心。而居高臨下除了令我有時看不起人(在某方面)[包括長輩],也直接影響到表達情感時的能力,亦令我無法正常與別人團隊合作,幸好如前文<<努力與才能>所言和在研究未來夢想職業的素質上無意發現了再是這樣不行,雖然還保留少許影子,但總算是臨崖勒馬了。可是重要的是妒忌心,事實上這樣東西在前文<<努力與才能>>已經存在,多多少少也有一些對天才妒忌的色彩。我對自已醜惡的心感到羞愧,但卻沒法停止和別人比較,雖然我知道有很多人是這樣,但我仍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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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99%的努力與1%的天份這類理想論一直伴隨著我與我成長,但直到最近,我開始重新審視這個觀念。努力這個詞匯最先令我想起的反義詞是天才,而不是惰情。所謂天才,對我而言是指一些天生一出生就擁有一樣對某樣能力的異常才能,這種能力令那些人在該項領域上擁有異常的表現,而異常並不代表優異,是凡人無法到達的領域,更不是一些自詡(自認為)是天才的人。在這種先天性的優勢下,再加上努力,究竟與一般努力的人有多大的差距?

 

  一句總括,我討厭天才。這純粹是出於我對天才的嫉妒情緒,我並不否認。舉例說,在學校或者其他地方也好,人將會下意識把自已(的作品?)和別人的相比,當認為比別人好,就會有種:啊,太好了的感覺,相反則是咀喪。而天才就是一類類似粉碎機的存在 一 對有夢想的人而言(我並不認為所有人都能夠樂觀地努力)。在天才的面前,努力如同次物品。

 

  我是這樣想的(我老爸經常說我思想扭曲=,=):人一出生就已經決定好所有未來,無論是天才還是平庸、成功與失敗,甚至人生的選擇都早在出生時決定好,而人怎樣決定只是跟隨劇本的發展而己。這一假設連我自已也認為扭曲,不過從上文看到,我的觀點就是 ㄧ 永遠無法超越天才,所以我討厭天才。

 

  不過,雖然我說了一大段努力的無力,但我並不是想說出不要努力,因為我想寫的不是天才有多討厭。如上文所指出的想法,在大部份上的觀點仍然保持保留,不過我開始認為我應該去努力。我覺得應該去努力並不是受別人影響,至少不是什麼理想論,而是自已自身的體會和經歷。(詳情不是本文範圍內)

 

  為何需要努力?如果以上文的理解放進這個問題時,答案會是劇本的發展。但是,近日在我反復思考得出的結論是:無論劇本是決定了怎樣,也許天才與我差天共地,我亦應該選擇自己那一個自已不知道的未來,那怕只是掙扎也好,只因我有夢想。到最後,我仍然沒有得到最正確的想法和理解,可能還不存在答案呢,尤其是對才能與努力的掙扎。但是活著就是這樣,可能正因如此,我才將此改為『矛盾』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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